新华文化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7996 2016-10-12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3-85-03-00398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新华文化中心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华文化中心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 电 话:020- 3112564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北侧新华里项目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人民币4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新华文化中心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与京珠高速东段交界,即亚运城正对面,建筑用地面积为29542m2,总建筑面积为130267.7 m2,其中最大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大于30000 m2,地下室负2层,建筑面积41314.4 m2。规划设计121层商业办公楼(A#,建筑高度为97.9米,其中14层为商业裙楼,521层为办公;121层商业办公楼(B#),建筑高度为95.8米,其中12层为商业,321层为办公;14层小独栋商业楼(C#);23层小独栋商业楼(D#E#
3、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按委托人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准备筹划工作,包括相关报批、图纸审核、节省投资措施建议等。
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完成之日为止。
3)竣工结算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有关部门正式下达结算审核批复。
4)工程保修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 10 12 日至2016 10 16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 10 17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0月 21 (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原件(按附件一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A类)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受理部门: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 3112564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北侧新华里项目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12 日

 

 

 

 

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可于正文右上角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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