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惠州新华文化广场室外土建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5327 2016-07-21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对惠州新华文化广场室外广场土建施工及道路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合格的报价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ZXHSWTJ201603                 
二、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惠州新华文化广场室外土建及道路施工项目
三、工程规模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1:施工图、附件2: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项目范围及内容
惠州新华文化广场室外广场土建施工项目工程和室外道路工程等全部建筑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1:施工图、附件2:工程量清单)。
五、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26号小区
六、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验收一次通过)。
七、工期:50个日历天
八、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
九、承建商资质条件:(承建商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须具有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4. 2013年以来连续3年市*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凭二份以上合同原件或成交通知书审查),经营信誉良好(提供证明材料);
5.承建商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十、承建商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4.近三年业绩及信誉证明材料;
5.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6.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原件现场核查;
十一、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具体金额为1.6万元人民币,由报价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帐户,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各报价单位在参加竞争性谈判时提供报价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银行电汇单原件,否则作报价无效处理。
十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中山东路17号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4楼办公室
3.方式:符合条件要求的承建商即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三、谈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十四、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中山东路17号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十五、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                      
    址:惠州市惠城区中山东路17号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4楼办公室
    编:516001
联系 人:杨工
    话:0752-2244910、13927386841
    真:0752—2202669
电子邮箱:xhsd-bgs@163.com、794376556@qq.com
    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惠州中山东支行
    号:200802352920000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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